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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罗诗等10名同志为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的通知(郴人社发〔2016〕73号)

关于聘用罗诗等10名同志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的通知

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聘用罗诗等10名同志(名单附后)。聘用时间可从2016年9月20日(公示期满)算起,具体聘用日期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日期。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由招聘单位确定。招聘单位须在本通知下发后3个月内办结新聘用人员的聘用等相关手续。

附件:2016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名单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

2016年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

聘用人员名单

(共10人)

1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二)罗 诗

2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三)侯筱贤

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四)张丽娜

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五)陈婷

5、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六)曾珑

6、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覃 琴

7、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采编员曹 慧

8、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络管理员罗志勇

9、郴州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干事曾 霞、陈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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