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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有关精神,2017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67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zhospital.com)。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月12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放宽至32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月12日后出生);儿科、产科、急危重等紧缺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月12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学历认证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3)临床岗位第一学历的毕业院校要求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儿科、产科、急危重等紧缺医疗岗位,医技检查、辅助类科室岗位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

(4)报考临床医学类岗位第一学历的专业须为临床医学专业(不包括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专业)。

(5)报考医疗医技岗位的须有医学学历背景。

(6)医疗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7)医师执业证的执业范围需符合报考岗位的执业要求。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表》。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及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免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317会议室。

4.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第一学历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5)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6)《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现场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二)笔试

笔试对象为须进行笔试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1.笔试科目。专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及免笔试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2.面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免笔试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有效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5017。

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2225165。

附件:

附件1   73857979.xls

附件2    456467547.doc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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