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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取消与岗位改报的公告

2017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缴费工作已于2017年3月26日17:00结束。现将岗位取消与岗位改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2017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有8个岗位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2.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请已报名缴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3月28日16:00前,执本人有效身份证、《2017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改报申请书》(附件2),到郴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统一办理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地点:郴州市燕泉路市人社局办公楼四楼417室,电话:0735-2871217)。

3.2017年3月28日16:00前未申请改报的,将由郴州人力资源考试院退还报名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

4.2017年3月29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附件:

1.《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公布》


2.《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改报申请书》

65011491792168605.doc

74311491792136741.xls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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